|
首頁 > 鑒定項目 |
移民(留學)親子鑒定 |
|
【字體:大 中 小】 |
針對中國公民子女往海外移民的情況,一般來講,外國大使館要求出示DNA親子鑒定證明。
一、需要提供的證件: 1、本人申請,提供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(如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護照、出生證等); 2、如需要公證,請公證處提供委托書; 二、鑒定流程: 被鑒定者到現場簽訂司法鑒定委托書,簽字按指紋,被鑒定者本人來我們中心采集血樣,拍采樣照片。一般情況下;7天之內出具準確的報告書。 如遷入國大使館有特殊要求,以遷入國大使館標準為準。 三、友情提醒: 一般,以下情況需要做移民DNA親子鑒定: 1、孩子父母一方在中國,一方是中國以外國籍,孩子在中國出生,現孩子戶籍關系需要轉到國外; 2、孩子父母國籍均在國外,而在中國生有孩子,孩子隨父母到國外定居; 3、外國國籍人員,在中國還有直系親屬需要到國外定居; 4、中國國籍人員到國外定居,子女隨遷; 5、需要做移民親子鑒定的其他情況。 |
首頁 | 中心介紹 | 鑒定流程 | 收費標準 | 樣本類型 | 常見問題 |
Copyright © 2010-2023 上海司法親子鑒定中心 版權所有 聯系電話:021- 51061807 (總機)021-68921713(直線) 手 機:18916040966 滬ICP備17029214號 |